2015.11.17首图文化志愿服务计时(志愿北京)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首都图书馆(以下简称“首图”)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计时工作,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首图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首都图书馆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定,结合首图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首图登记并参加首图志愿培训或志愿服务的文化志愿者。

第三条 参与志愿服务计时的志愿者,是指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并在“志愿北京”信息平台(http://www.bv2008.cn)上注册后获得志愿者编号的注册志愿者。

第二章 计时管理

第四条 计时平台。首图志愿服务计时统一使用“志愿北京”信息平台进行志愿服务计时。

第五条 计时人员。计时工作由首图专人负责管理,由首图设定1-2名工作人员和1名管理员。

第六条 计时依据。首图志愿服务计时以“首图文化志愿者工作记录单”和“首图文化志愿者培训记录单”为依据,纸质版记录表保存3年,电子版记录表确定无误后永久保存。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到者,需要提出申请和提交资料证明,经核实后,方能录入。

第七条 计时方式及原则。首图志愿服务计时采用主动录入的方式。志愿服务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志愿服务计时的起止点为志愿者开始志愿服务的时间和志愿服务结束的时间,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往返路程不纳入计时。

第八条 计时流程:

(一) 在“志愿北京”上进行志愿者实名注册;

(二) 登录系统,在搜索栏中选择“志愿团队”,在搜索框中输入“首都图书馆”,点击“搜索”;

(三) 唯一的搜索结果是“北京市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首都图书馆分中心”,点击进去后选择“我要加入”;

(四) 管理员验证通过申请后,可以为志愿者查询和补录时长。

第九条 计时结果。注册志愿者可随时登陆“志愿北京”信息平台下载《北京市注册志愿者服务计时证明》、查询志愿服务计时有关内容作为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 工作人员和管理员工作细则

第十条 工作人员和管理员做好账号及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向他人泄露账号信息。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 协助志愿者顺利完成注册,每天定时审批申请加入团队的志愿者,并发送站内信告知志愿服务流程;

(二) 每天登陆系统查收站内信,及时解答志愿者咨询的问题;

(三) 对于加入团队的新成员,及时查询服务记录并补录时长;

(四) 志愿服务时长每个月集中录入一次,每月10日前,统一为志愿者个人或志愿者团队成员录入上个月的培训时长和服务时长。对于志愿者个人在项目中申请的“时长审批”,需经认真核实并仔细对比已录入时长,注意不要重复录入。

(五) 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主动联系未注册“志愿北京”的志愿者,并做好登记工作;

(六) 其他与“志愿北京”相关的日常项目的发布和结项工作等。

第十二条 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 全面统筹好计时工作,负责计时工作的安排和培训;

(二) 对工作人员的计时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

(三) 负责每年志愿项目的发布和结项工作;

(四) 负责第五条中特殊情况的时长录入;

(五) 对于违规计时和异常数据,经核实确认后,进行撤销处理;

(六) 负责与网站后台、各志愿团体、各志愿项目负责人之间的与“志愿北京”相关的联系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首图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首都图书馆文化志愿联席会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

首都图书馆分中心

2015年11月16日